释义 |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 若没有约定,则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剩余的财产为被 继承人 的遗产。 有 遗嘱 的,按遗嘱分配; 没有遗嘱的,按 法定继承 进行分配。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范围内的,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将共同财产分出一半给另一方,剩下的一半与去世一方的婚前财产直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由去世一方的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继承的份额一般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