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当事人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2、符合以下受理条件的,法院会进行处理: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