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耕还林的土地到底是否属于林地? |
释义 | 退耕还林是指根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并根据适地适树原则进行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的土地应属于林地,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需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退耕还林土地可以确权登记颁证,已确权的不再需要再次确权,未确权的应进行确权登记。退耕还林土地可以转让,但林权流转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70年。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其标准是: 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 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 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2017年,涉及到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22个省市自治区还将实行还林1500元/亩,还草1000元/亩的补贴政策。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退耕还林的土地应该属于林地。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二、退耕还林土地是否能确权? 分3种情况来看: 1、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中,按照林权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已退耕还林并确权登记颁发了林权证的,应从农户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手续,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2、已退耕还林但未颁发林权证的,应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3、对既没有取得林权证,也没有取得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退耕还林土地能转让吗? 退耕还林地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退耕农户享有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可以转让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也有讲到“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因此,要注意的是,林权流转期限应当根据森林、林木的林种、树种、林龄、开发目的、开发形式等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用材林以轮伐期确定流转期限为宜,最长不得超过该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若原未确定林权有效期的,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 结语 退耕还林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并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的土地应属于林地,农户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享有所有权,并需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获得林权证。已确权登记颁发林权证的土地不再确权,未颁发林权证的应进行确权登记。退耕还林土地可以转让,退耕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期限可延长至70年,到期后可依法继续承包或进行转让。林权流转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7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五章 粮食安全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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