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买卖二手房的情况包括: 1、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2、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房地产; 4、未经抵押权人同意;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者市政府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