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达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对某些诉讼文件的送达,明确规定了期限。这些规定涉及诉讼的顺利进行和收件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决不能忽视。为了保证送达及时,送达人可以将诉讼文件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这种送达可称为间接送达,也可称为补充送达。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送达。为了保障刑事诉讼能够协调地进行,刑事诉讼法对某些诉讼文件的送达,明确规定了期限,司法机关进行送达,必须按照法定期限进行。例如,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三日以前应当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应将开庭通知书送达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这些涉及送达期限的规定,都关系到诉讼的顺利进行和收件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决不能忽视。 2.遵守法定的方式和手续。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款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交给收件人本人的送达称为直接送达。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辩护人是律师,应当向他送达的通知书、判决书等,往往是送交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交。向收件人本人送达,就应向其住所或办事机构所在地送交。司法机关的送达人进行送达时,如果收件人不在,为了保证送达及时,送达人可以将诉讼文件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这种送达可称为间接送达,也可称为补充送达。它与交给收件人本人有相同的效力。当然,在容易及时找到收件人时,还是尽量不要将诉讼文件交其家属或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因为收件人是要进行诉讼活动的,送达在于使他了解诉讼文件的内容,以便进行某种诉讼行为。由其成年家属或单位负责人代收,就有可能使收件人不能及时收到诉讼文件。 拓展延伸 直接送达和间接送达是送达法律文书两种不同的方式。直接送达是指将文书交到当事人手中,例如在法庭上直接将传票交到当事人手中。而间接送达则是指将文书交到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的人员手中,例如将传票交到当事人的律师手中。 直接送达和间接送达在送达的期限和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直接送达的期限一般为3日,而间接送达的期限则根据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直接送达的方式比较直接、快速,能够确保当事人及时收到文书。而间接送达则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在实际应用中,直接送达和间接送达都有其适用的情况。在涉及重要案件或者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场的情况下,直接送达可能更为合适。而在一些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如传票等文件,间接送达则更为便捷。 直接送达和间接送达是送达法律文书两种不同的方式,其期限和方式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具体应用中,应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确保当事人及时收到文书,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影响。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送达。为了保障刑事诉讼能够协调地进行,刑事诉讼法对某些诉讼文件的送达,明确规定了期限,司法机关进行送达,必须按照法定期限进行。遵守法定的方式和手续,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收件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是非常重要的。直接送达和间接送达都具有同等效力,但送达人进行送达时,如果收件人不在,为了保证送达及时,送达人可以将诉讼文件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