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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情况下夫妻银行贷款如何处理
释义
    夫妻离婚时,共同贷款的处理方式根据财产制度的约定,或者根据共同财产的清偿顺序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家庭生活债务、赡养义务债务以及教育、培训、社交费用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法律分析
    一、夫妻有银行贷款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有银行贷款离婚的处理是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实践中又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夫妻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三、法官会怎样判定夫妻共同债务
    法官的判定夫妻共同债务方式如下: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结语
    夫妻共同负有银行贷款的情况下,离婚后的处理方式有几种情形。根据约定财产制,一方在偿还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范围内行使追偿权。根据法定财产制,首先应使用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如果不足,则需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如果一方去世,存活一方需承担婚姻关系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包括:主体为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财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义务。法官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包括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以及支付教育、培训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二条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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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