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体类型是什么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非公有制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类型 公司种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类型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属于公司(组织)法人机构类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债务的承担主体是什么? 1、公司被股东会议决定宣告解散,在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未进行清算,公司尚未注销时,公司并未结束,公司的法律人格仍旧存在。在公司未终止前,公司仍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2、公司法人解散后应进入清算程序,处于清算程序中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清算工作以外的经营活动;公司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虽受到限制,但其与原公司的本质仍是同一的。仍可以处于清算状态的公司法人的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 该内容由 周传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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