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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领取离婚证?
释义
    离婚证书是表明男女双方已结束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包括受理申请、明确告知条件、询问协议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填写声明书和离婚登记处理表、颁发离婚证以及宣布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需亲自办理且不得代理。
    法律分析
    离婚证书是表明男女双方已结束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在领取离婚证书的那一刻,夫妻关系就已经终止了。那么,如何领取离婚证呢?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结语
    离婚证书是表明男女双方已结束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在领取离婚证书的那一刻,夫妻关系就已经终止了。如何领取离婚证呢?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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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