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俩离婚后如何划分抚养权?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生了两个孩子,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双方意愿出具判决书;如果不能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判决。判决抚养时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以及父母的情况。对于抚养费的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收入比例支付,无固定收入的根据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法律分析 一、夫妻双方生了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4、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问题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达成一致,法庭将根据双方意愿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抚养时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并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将征求他们的意见。关于抚养费的支付,一般可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有特殊情况时可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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