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 |
释义 | 离婚过程中,对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予以明确,而与之紧密相联系的就是抚养费问题。正常情况下,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让其更好的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对抚养费的相应处理,正常为: 1. 抚养费应是部分或全部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2.时间和数额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来说,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3. 必要时可以增加抚养费数额、时间 上述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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