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拍卖房子一般半年左右就能完成,法院在执行房屋拍卖时,需要经过以下程序:拍卖前,会对相应的房屋进行查封,然后由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房屋价值确定后,才能正式进入拍卖程序。在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价格应低于底价时,在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拍卖设定的底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交出财产清偿债务。拍卖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在六十日内重新进行拍卖。第三次拍卖对于第二次拍卖未成功拍卖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应当在六十日内举行第三次拍卖。另外,法院的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也需要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法院拍卖房屋的安置费一般按什么标准补偿?一般来说,银行是房子的第一抵押权人,如果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向法院起诉,然后向法院申请拍卖房屋。拍卖所得将用于偿还贷款。在这种抵押状态下,只有银行可以拍卖你的房子。其他债权人如果想向法院申请拍卖自己的房子,必须得到银行的同意,拍卖所得款项要先还给银行,剩下的可以给这个债权人。房子拍卖后债权人的钱怎么分配?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拍卖中的房地产抵押,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实际上已经涵盖了这一问题。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可以对抵押财产和留置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和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对被执行人拥有抵押权、质权或者留置权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或者扣押措施。拍卖、变卖财产所得,在抵押权人、质权人或者留置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后,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