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房屋进行质量检测,应该归属于当地的住房建设局或者房管局等部门。 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的流程:单方或与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向鉴定机构或房屋质量监督站提出鉴定申请,配合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 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