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公证书由公证处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作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遗嘱人提供公证服务,包括身份真实、意思真实、财产证明、内容合法完备、办证程序规定等。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遗嘱应予以拒绝公证。 法律分析 继承公证书由公证处作出。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拓展延伸 继承公证书的授权机构是谁? 继承公证书的授权机构通常是由当地的公证处或公证机构负责。公证处是一种法律机构,负责执行公证活动,包括继承公证书的制作和签发。在继承事务中,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制作继承公证书,公证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核和处理。公证处的授权机构可以是地方政府、司法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具体授权机构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当您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事宜时,您可以咨询当地公证处或相关机构以了解具体的授权机构信息。 结语 继承公证书,是由公证处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的规定进行出具的。只有符合一系列条件的遗嘱,才能获得公证处的认可并得到继承公证书。公证处作为授权机构,负责审核和处理继承事务,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建议咨询当地公证处或相关机构,以了解具体的授权机构信息。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