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证过得房产放弃继承权能反悔吗 继承权的放弃是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自放弃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后生效。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便不能再反悔,如果允许其撤回,对其他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影响甚巨,有碍继承关系之稳定,不得撤回。 办理了放弃继承房产遗产的公证后比未经过公证的放弃房产继承的书面表示更具确定性和证明力,应当按照公证的内容放弃继承,不能反悔。公证机构不得对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办理撤回声明的公证,而应要求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二、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必须到场吗 放弃继承房产,要求公证,公证时要求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到场说明情况并签字。不只是所有子女,如果被继承的人还有父母在世,他们的父母也应到场。不能同时到场,可以分别去,但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过公证处或房管局为办理方便,一般会要求同时到场。如果确实有继承人因行动不便、道路偏远等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写下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也有的公证处可以办公证员到不能行动的人家里现场办理公证。 公民申办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应是其自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任何在受胁迫、受欺骗情况下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都将视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办理放弃继承权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