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继承公证 , 房产继承 需要公正吗这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如果有 遗嘱 ,就有遗嘱指定 继承人 凭遗嘱,无遗嘱,就有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凭死者 死亡证明 ,婚姻证明,继承人 身份证 ,户口本,婚姻证明,遗产证明( 房产证 ,存折等)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 继承 公证。 继承公证首先需要给遗产做评估,缴纳千分之六评估费,再依据这个价格缴纳2%公证费。 得到公证书,在到房管部门缴纳几百元继承过户费,就可以了、。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