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转业安置接收条件 |
释义 | 为做好深圳市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军转安置工作计划安排,我办定于5月2日起受理军转干部安置审核补充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拟转业进深圳市安置的军转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驻深部队军转干部材料由所在部队政治部门集中报送;市外部队军转干部材料由个人自行报送。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2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28号窗口。联系电话:88123496 三、提交材料 (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审核信息表》(附件,请下载打印); (二)军转干部的军官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下同); (三)军转干部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父母、配偶父母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仅需要以其为安置资格条件的提供); (四)军转干部子女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特此通知。 该内容由 陶玉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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