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但犯犯罪,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的,有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除外; 三、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但犯故意、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活动犯罪,贩卖毒品犯罪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犯罪分子的决定》 对2015年1月1日前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下列罪犯实行特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