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公的房子过户给儿媳,过户费由谁承担? |
释义 | 公公房产加儿媳名字需公婆自愿,房贷无抵押且清楚,需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公婆与儿媳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住房证件,一同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公公的房子可以加儿媳妇的名字,首先公婆需要自愿。然后住房需要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由公婆和儿媳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上住房证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拓展延伸 公公房屋过户:费用分担问题解析 在公公的房屋过户中,费用分担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惯例,一般情况下,过户费用由过户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比例可以根据双方协商或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确定。通常情况下,过户费用包括公证费、办理手续费等。双方可以协商决定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以达成共识。如果双方无法就费用分担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意见或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总之,公公房屋过户费用的分担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原则,确保公平合理的结果。 结语 公公房屋过户费用的分担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原则,确保公平合理的结果。具体分担比例可根据双方协商或依据当地法律规定确定,一般包括公证费、办理手续费等。双方应携带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如费用分担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寻求法律意见或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扩展延伸:过户前需确保房屋贷款已还清、无抵押,并具备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等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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