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省可以办身份证吗?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在外省可以办身份证,需要材料如下: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明、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异地办理身份证所需时间? 身份证异地补办一般需要60天时间,持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要求在派出所拍摄身份证照片,录入指纹,缴纳工本费40元;同时,要求以前采集过身份证指纹,没有不良诚信记录,面部特征能够被身份证系统所识别。 三、注意两种情形不能进行异地办理 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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