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户口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双方可以自行选择让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还是母亲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这个证明需要家长带着事先准备好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的居委会开具。 5、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 落户口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综上所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