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气罐和车牌不一样应该如何办? |
释义 | 可以携带以下文件: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员还需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为暂住人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原件。 具体办理过程为: 1、车主向机动车管理科(注册大厅在用车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2、机动车管理科(注册大厅在用车窗口)对资料进行审查,收回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符合规章的,受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的申请,并出具待办凭证; 3、打印行驶证(打印临时号牌); 4、车主缴纳行驶证(号牌)工本费,凭待办凭证到机动车管理科(注册大厅发证窗口)领取行驶证(临时号牌); 5、机动车管理科向省厅车管所报制铁牌。 6、临时号牌到期,车主到机动车管理科(注册大厅)换发。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章》 第四十三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置完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