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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通过罢免行为免职侵犯公司利益的负责人?
释义
    股东有权罢免侵犯公司权益的法定代表人,但需按公司章程和法律程序进行。股东会有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可通过股东会罢免。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股东享有参与股东会议表决、分红、查阅复制、优先认购、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股东地位平等,但公司章程可有其他约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法律分析
    股东可以罢免侵犯公司权益的法定代表人。但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和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罢免。股东会有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因此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依职权罢免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由股东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且应依法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股东权利如下:
    1、参加股东会或者大会,行使表决权;
    2、参与分红的权利;
    3、查阅、复制权;
    4、优先认购权;
    5、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
    股东的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结语
    股东作为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享有诸多权利,包括参与股东会议表决、参与分红、查阅复制权、优先认购权以及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等。股东的权利大小取决于所持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公司法,股东在与公司的关系中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在股东之间,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地位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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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9: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