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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团关系转入团工委还是团支部
释义
    法律分析:
    如果工作的单位有团员关系的可以直接转入单位,如果没有可以转入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法律依据: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新 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根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团内制度规范,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团员教育管理是团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团组 织应当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引导团员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和共产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珍惜团员身份, 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先进性。
    第三条 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 努力建设有信仰、讲政治、重品德、守纪律、肯奉献、争先锋的 团员队伍,源源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第四条 团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 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履行为党育人的职责。
    (二) 坚持全面从严治团,将严和实的要求落实到团员教育 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团员教育管理质量和 实效,保证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四) 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团员主体地 位,发挥基层团组织特别是团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团员的 作用。
    (五) 坚持守正创新,体现时代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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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