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房应该注意什么 |
释义 | 收房注意事项哪些要牢记 1、关于收房时间,一般开发商会提前通知,最好不要在第一天和第二天就去,虽然很着急收房,但是大家都是这个心理,因此这时候收房的人比较多,验房人员没时间陪你细看,就可能会忽略某些问题,因此最好的收房时间是可以等到三四天的时候再去,这样就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好好看仔细了。 2、去的时候要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一般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前四个是可以带走的,要注意的是,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是原件。 3、要注意核对房屋面积、合同以及价格多退少补问题,首先要确认合同和实际是否一样,结构和原设计图是否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专门部门测量,与合同是否有误差,误差不要超过5%。 4、对于缴费问题一定要注意,收房之后再缴费才对,有些物业可能会催促交付物业费,但是根据规定,开发商不能以交物业费为收房条件,因此在收房之前要拒绝一切收费,避免收房的时候出现问题但是却得不到好的解决。 5、在领取钥匙的时候,要确认是否齐全,应该包括楼钥匙、进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钥匙、电表钥匙以及其他情况所需要的钥匙。 一、收房流程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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