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释义 |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薄等; 2、被赠与房屋的产权证明; 3、合法有效的赠与协议公证书; 4、房屋登记表和平面图; 5、登记申请书;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三、房屋赠与的手续有哪些? 1、签订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必须有赠与合同,所以在办理手续之前,赠与人应该与受赠人先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 2、办理公证受赠人需持相关资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证明该赠与合同是合法且有效的。 3、房屋评估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4、缴纳税费受赠人与赠与人需持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身份证和赠与合同等资料,前往房管局缴纳相应的税费,并获取完税证明。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缴纳完税费之后,赠与人与受赠人就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了,手续办完之后便可在约定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 6、交付房屋最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此时房屋赠与的手续也就完成了。在亲属之间,也是会将房屋进行赠与的,那么在将房屋赠与时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同时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金,其中就包括了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以及印花税等,如果房屋赠与的一方是亲属,也是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减免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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