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续犯的特征 |
释义 | 继续犯在理论上也称为持续犯、永续犯。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一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窝藏罪、窝藏赃物罪以及遗弃罪等都是典型的继续犯。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是持续地侵犯同一客体或相同客体的犯罪。是犯罪行为及其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犯罪行为必须持续一定时间或以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继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 例如非法拘禁,拘禁一天是一个行为,拘禁一年也是一个行为,只是行为延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并不涉及行为的单复数问题。具有一个行为是继续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是数行为,那就不可能是继续犯。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地存在,而且是不间断地存在。如果没有行为的这种持续性,就不可能存在继续犯。持续时间长短不影响犯罪构成,但作为犯罪情节,对量刑具有重大意义。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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