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礼分手之后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 (一)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三)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民法典》认为此时赠与行为,分一下几种情形: (一)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二)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 一、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三)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的情况,彩礼就是女方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在法院要求不退还对方还强制要求退还的情况下,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申请和受理两个阶段。 二、男方提分手彩礼要退吗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提分手的,彩礼要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