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婚同居彩礼酌情返还,如未登记结婚或未共同生活、导致生活困难,应支持要求返还。适用于离婚情况下,需满足条件。未婚同居的彩礼应当酌情返还。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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