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中赠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后赠与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明确在合同中指明赠与给夫妻一方,则归受赠者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离婚冷静期为30天,若一方不愿离婚,可在此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若双方达成一致并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可申请离婚证。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继承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婚后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离婚冷静期一般要多久? 离婚冷静期一般要三十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婚后赠与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有特殊约定,房产赠与一方的父母财产属于受赠者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离婚冷静期通常为30天。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30天内,任一方可以撤回申请。30天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达成一致,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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