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赠与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果赠与双方的,则平均分配;如果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登记在其名下,则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分配。法律规定婚前财产、赠与和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赠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双方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配;但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作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赠与一方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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