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之诉的诉讼费怎么收 |
释义 | 在法院开庭时,原告撤销诉讼的,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如果是行政案件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一般案件大概什么时候交受理费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 如果是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如果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如果当事人对缴纳案件受理费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二、合同的诉讼费用谁交? 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交纳;当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当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三、起诉费由被告承担还是原告承担 由败诉方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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