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可以异地补办吗? |
释义 | 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 还需要提醒您的是,不要弄丢或者撕掉自己的结婚证。婚证从法律上确认了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使得这种关系受到法律保护,这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责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结婚证的用途特别多,旅游、出国、继承对方财产、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这些都要用到结婚证,撕掉结婚证的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不要轻易地撕掉自己的结婚证,冲动之下撕掉结婚证的,可以再去民政部门补办。补办结婚证需要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这主要是因为补办结婚证的时候,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民政部门只去核对一下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补办成功。因此,撕掉结婚证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如果已经将结婚证撕了,需要抓紧时间去民政部门进行结婚证的补办,否则会可能会影响您的生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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