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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协会是什么性质的
释义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中国仲裁协会的性质为社会团体法人;
    仲裁协会的职责一是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二是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一、劳动纠纷一裁终局该怎么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劳动仲裁需要多久有结果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45天出结果。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5年的;
    4、律师执业满3年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设在劳动行政部门内部的办事机构,二是实体化的办事机构。
    仲裁庭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任制和合议制两种。独任制,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审理仲裁,适用于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制,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3名或3名以上单数仲裁员共同审理。
    三、劳动争议的特有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特有原则概括: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
    (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
    (4)一次裁决原则。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十五条,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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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2 6: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