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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人能否在民政局办理?
释义
    离婚手续需夫妻双方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携带有效证件和协商好的离婚协议。工作人员将进行调解,若无效可得到批准。如对方不同意离婚,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调解不成功可离婚。
    法律分析
    一个人去民政局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要由夫妻二人一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协商好的离婚协议到当地辖区的民政部门填写相关表格申请离婚。工作人员会进行现场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双方坚持办理离婚,就可以得到批准。如果对方不同意办理离婚,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法院传唤他来了以后也是要进行调解的,调解不成功就可以离婚。
    拓展延伸
    申请人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申请人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首先,申请人必须年满法定结婚年龄,通常是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其次,申请人必须是无婚姻关系或已解除婚姻关系的单身人士。此外,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前往民政局办理。办理程序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进行面试、缴纳登记费用等步骤。一般情况下,民政局会在接受申请后的一段时间内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并颁发结婚证书。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前往民政局,并携带有效证件及协商好的离婚协议。民政部门会进行现场调解,如调解无效,双方坚持离婚即可获批准。如对方不同意离婚,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也会进行调解。办理婚姻登记需满足年龄和婚姻状态等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民政局办理,包括填写申请表、面试和缴纳费用等步骤。具体条件和程序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民政局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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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0: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