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孩子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不让孩子上学系违法行为,否则不是。父母不让子女上学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父母不让孩子上学不构成刑事犯罪,不判刑,而是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