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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规定
释义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规定包括股权变更的原因和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转让款后才办理报批手续,如果受让方未按时支付款项,转让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规定是: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投资者或其在企业的出资份额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一)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
    (二)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三)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四)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五)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六)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七)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八条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受让方支付转让款后转让方才办理报批手续,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经转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转让方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迟延履行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多种情况和程序,包括股权转让原因、合同约定和法院支持等。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转让款项的支付和报批手续的办理。如受让方未按时支付款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法院将支持转让方的合法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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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4: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