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以下条件可以免予行政拘留: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包括:
 1、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是指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纪,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和警示。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