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规定互联网法院 管辖权 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 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 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 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 4. 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日益发达的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社会不文明、不道德现象起到了谴责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必要法律规范约束,人肉搜索行为是否合法网络信息被泄漏如何判定《 侵权责任法 》首次规定 网络侵权 责任。该规定其后还明确,网络用户、网络服务商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并规定处理原则,填补了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行为的空白。典型案例:前不久,一个 郑州 警方扫黄的帖子在网上流传,有多张现场查处涉黄场所的照片和一段视频,甚至有卖淫女的裸照。在网络盛行的时代,公众合法权利如何保护网络作为传播媒介该如何监管众所周知,本案中视频和照片涉及隐私权,网友在明知的情况下仍公开发布,网站对此知情却不采取任何措施。 对于此种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网友和网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