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怎样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释义
    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要件一般会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一、爆炸罪的构成要件
    爆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物品,包括炸弹、手榴弹、地雷、炸药(包括黄色炸药、黑色炸药和化学炸药)、雷管、导火索、雷汞、雷银等起爆器材和自种自制的爆炸装置(如炸药包、炸药瓶、炸药罐等)。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如何对破坏交通设施罪进行认定
    满足下列要件就可以认定为破坏交通设施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
    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6: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