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在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是在医疗期内,是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员工意外受伤请假时,公司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1. 如果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接受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企业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2. 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在医疗期后还是医疗期内,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则是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一、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的方式有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的方式有: 1.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意外受伤请假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意外受伤请假,公司是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变更、解除、终止。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相应补偿。如: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结语 总结:根据上述内容可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且无法接受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在医疗期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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