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限期为15日。申请时限从当事人接到责任认定书后的第二天算起,即宣布责任的第二天算起。时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以后的第一日为时限届满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