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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释义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
    2、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毕业五年后开始偿还,还款期限按全日制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如果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贷款学生本人将不用支付利息。
    3、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再减30个基点执行,相当于比去年利率下降约0.55各百分点。
    注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第六十二条 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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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8: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