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资延期发放一般是违法的。公司延后发工资,而且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在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在征得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