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护士输错液的责任具体如下: 1、护士在医疗活动中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医院应当承担其安全责任,医院应当向护士追偿,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才能确定; 2、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护士需要向患者道歉赔偿。 一、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二、医疗事故的赔偿内容具体如下: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综上所述,护士输错液的赔偿方法具体有护士在医疗活动中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医院应当承担其安全责任,医院应当向护士追偿,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才能确定;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护士需要向患者道歉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