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房管所管租房纠纷吗 |
释义 | 不管。 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政策,草拟制定地方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和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赠与、交换、拍卖、继承、分割、析产)管理工作。 5、审查和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处房地产市场的违纪违法行为。 6、负责全市危险房屋鉴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城市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房改政策、法规的研讨、审定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房地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管理工作。 14、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租房纠纷处理的办法有哪些?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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