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西安市户口迁移 |
释义 | 在办理西安市户口迁移时,申请人需向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并前往公安机关领取《准迁证》。接着,申请人需前往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移证》。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书面申请、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户 法律分析 办理西安市户口迁移的步骤如下: 1. 申请人向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 2.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3. 公安机关审核材料; 4. 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领取《准迁证”; 5. 申请人前往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西安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西安市户口迁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申请人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申请人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 申请人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 申请人父母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申请人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9. 申请人子女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 申请人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且申请人与提供材料内容相符。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则户口迁移申请将不予受理。 结语 办理西安市户口迁移需要向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审核材料后通知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领取《准迁证》,最后申请人前往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移证》。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书面申请、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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