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包括过夜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探视权的相关知识,包括探视权可以过夜、需要提前商量、探望权有明确法律规定、行使探望权利需协议、中止探望权的事由消失后可恢复、子女成年后有自主选择权等。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 法律分析 包括,关于探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探视是可以过夜的;但是,在进行探视之前,我们需要和另一方进行充分的商量,确保双方都能接受这一安排。 一、探视权是什么 所谓探视权,也称为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对于探视权,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二、怎么限制探视权的时间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 结语 探视权是离婚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重要权利,但需要注意相关规定和限制。在行使探视权时,应充分商量并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子女身心健康。同时,子女也有成年后自主选择是否与父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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