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当事人需要调取离婚协议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申请之后,查询相关的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