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家人或朋友,在拘传十二小时后(留置盘问二十四小时后)还没有回来,那么就应当立即向公安询问,被羁押的人是否已经被刑事拘留或治安拘留。之后要向羁押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并聘请律师。 一、家属如何应对家人被警察突然带走 1、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 留置盘问与拘传都是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在行为方式上二者很相近,即都是由公安机关的警察将嫌疑人带往公安机关,进行盘问或讯问。 2、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 3、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一定要争取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因为《拘留通知书》通常会写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如果是刑事拘留,说明可能是存在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 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