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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四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一、在外国和外国人结婚国内承认夫妻关系吗
    在外国和外国人结婚国内承认夫妻关系的,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出国人员要求在境外结婚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申请领事婚姻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居住国不承认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的,出国人员有两条路径,一是回国办理,第二在居住国办理,但在居住国办理的结婚登记违背规定的,基本原则和有关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不予承认。
    二、分拆迁后能再协商得到的拆迁款可以立案吗
    因拆迁款的分配而产生的家庭内部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该纠纷是家庭之间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属于民法调整,在纠纷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解决。当事人可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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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19:18